欧盟委员会于221年1月2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REACH法规((EC)No 197/2)附件17修订案—第(EU)221/57号法规,新增第3项铅和铅化合物在湿地及其周围区域捕猎用的枪弹中的限制。
本修订法规要求在REACH法规附件XVII第3项第二栏中新增以下内容:
第一栏 物质名称 |
第二栏 限制条件 |
CAS No:7439-92-1 EC No:231-1-4及其化合物 |
就第1段而言:
已根据第12条向委员会通报其有意向选用该条限制的成员国,本条第1段的限制不适用。
任何有意向选用本条第1段限制的成员国,应于221年8月15日前向委员会通报,并于223年8月15日前及时告知委员会其采取的措施内容。委员会应立即将这些意向通报和措施内容公开。
成员国应立即向委员会通报这些规定的内容。委员会应立即将这些规定的内容公开。 |
铅中毒轻则导致神经性损伤,重则致死。因含铅枪弹受伤而铅中毒的水鸟或可通过被其他物种甚至人类捕食后造成捕食者的铅中毒。据调查,欧盟每年有约1万的水鸟死于铅中毒。欧盟和23个成员国曾签署非洲-欧亚大陆迁徙水鸟保护协定(AEWA),但尚有部分交界地区和成员国未实施相关保护举措。因此,考虑到水鸟栖息和迁徙的生活习性及猎枪射程,为进一步保护水鸟,委员会决定在欧盟范围内的湿地及湿地周围1米范围内,限制含铅射击用枪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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