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产品ccc认证_3c认证办理
摩托车乘员头盔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2017年10月23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发布摩托车成员头盔、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的公告》。公告称摩托车乘员头盔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新版规则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一、摩托车头盔gb 811-2010检测流程:
1、项目申请——向贝斯通检测递交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标准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报告。
二、认证标准:
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头盔撞击及耐穿透力测试依照:en 1077 en1078,dot218,ecer22.05,astm,cpsc,asnzs,gb811—1998、gb2811等规范。适用摩托车头盔、自行车头盔、安全头盔、消防头盔、滑雪头盔、健身运动头盔等。
gb24429-2009 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三、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术语和定义、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说明书。本标准主要适用于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者佩戴的头盔。
四、头盔检测项目:
碰撞试验检测,材质检测,光学检测,质量检测,安全检测,撞击检测,强度检测,冲击测试,结构、规格尺寸;保护范围;质量;视野。头盔还必须通过护目镜性能试验、头盔耐穿透性试验、刚度性能试验、固定装置稳定性试验、佩戴装置强度试验、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
(具体测试费用欢迎咨询或留言!)
五、认证
3.1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生产企业(场所)生产的在以下方面没有显着差异的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为一个认证单元:
头盔按性能和使用对象可分为a类盔、b类盔;按结构和形状可分为全盔和半盔。
a类盔的使用对象是总排气量为125cc及以上的摩托车乘员,形状有全盔和半盔。
b类盔的使用对象是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下的摩托车乘员,形状为半盔。
(1)种类(a 类盔、b 类盔);
(2)结构和形状(全盔、半盔);
(3)壳体材料;
(4)缓冲层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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