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子电器环保认证rohs认证介绍_欧盟rohs认证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rohs指令的一个历史变更情况。
1.rohs 1.0 指令自200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核心内容包括:要求2006年7月1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八大类电子电气产品中不得含有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6 种有害物质。
2.次修订:
欧盟委员会在2005年8月19日的修订决议2005/618/ec中对“不得含有”做了进一步规定:
明确指出限制对象是产品中所有的均质材料(不能机械拆分成不同材料的材料),并对每种物质提出大允许质量百分比浓度要求。
3.rohs 1.0 涵盖的八大类电子电气产品指:
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设备
1. 大型家用电器
2. 小型家用电器
3. it和通讯设备
4. 消费产品
5. 照明设备
6. 电子和电气工具(不包括大型工业工具)
7. 玩具、休闲和动力设备
8. 自动售货机
4.rohs 1.0指令限制使用的6种有毒有害物质限值:
物质名称
限制标准(mg/kg)
铅(pb)
1000
镉(cd)
100
汞(hg)
1000
六价铬(cr(vi))
1000
多溴联苯(pbbs)
1000
多溴联苯醚(pbdes)
1000
注:1 mg/kg = 1 ppm (百万分之一)
再来看看rohs 2.0 指令介绍(2011/65/eu)2011年7月1日,2011/65/eu在欧盟公报公布。新修订指令自2011年7月21日生效,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将新指令转换成国内法律。并于2013年1月2日开始实施。原指令2005/95/ec(rohs 1.0)自2013年1月3日废止。
rohs 2.0 主要修订内容
1、管控产品范围的修订:
rohs 2.0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 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工业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其它新纳入rohs2.0管控的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2、限用物质清单的修订: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rohs2.0(2011/65/eu) 附录ii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2.0附录ii中。新增的4种邻苯二酯的限值均是0.1%(1000ppm),与之前提出的4项优先评估物质不同的是删除了六溴环十二烷(hbcdd),增加了dibp作为管控物质。
3、豁免机制的修订:
采纳现有的豁免条款并对医疗和监控设备提出了20项新豁免,同时针对产品类别规定了不同的豁免长有效期:1. 2002/95/ec管控的8大类产品及第11类产品豁免有效期长为5年;2. 第8类与第9类产品豁免有效期长为7年。(2011/65/eu 附录iii)
rohs2.0新的修订指令(eu)2015/863有哪些补充内容:
(eu)2015/863新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ohs3.0
2022年5月20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发布了针对rohs指令(2011/65/eu)限制物质的提案程序。由于中链氯化石蜡(mccps)和四溴双酚a(tbbpa)两项有害物质对工人、消费者以及环境存在重大暴露危害的风险。计划将中链氯化石蜡(mccps)和四溴双酚a(tbbp-a) 添加到rohs指令限制物质清单。届时,欧盟rohs限制物质将增至12项。
一、新增的四种邻苯二盐管控的实施日期:
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所以(eu)2015/863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所有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仪器)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仪器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
二、关于rohs《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人们注意到电气、电子设备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是2000年荷兰在一批市场销售的游戏机的电缆中发现镉。事实上,电气电子产品在生产中目前大量使用的焊锡、包装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铅等有害重金属。
随后,欧盟议会于2002年颁发的2002/95/ec号决议关于《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the restriction of the随后,欧盟议会于2002年颁发的2002/95/ec号决议关于《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e)指令的简称。rohs指令(2002/95/ec)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到欧盟市场的新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产品不得含有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或多溴二苯醚(pbde)六种有害物质。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2011/65/eu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产品范围,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被2002/95/ec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质,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dibp、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3.ce标志要求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4.过渡期规定,为使新纳入rohs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发布指令2015/863/eu,将四种邻苯二酯物质加入rohs2.0指令附件lⅱ(即受限物质清单)。这四种物质分别为邻苯二二(2-乙基已)酯(dehp),邻苯二二丁酯(dbp),邻苯二丁苄酯(bbp)和邻苯二二异丁酯(dibp)。至此,rohs2.0指令附件lⅱ受限物质清单正式更新为10项。
根据上述rohs整个指令历程的演变过程,总结为:
rohs 1.0(2002/95/ec)也就是期的版本、rohs 2.0 (eu)2015/863是第二期修订的版本
目前市面上所说的rohs,已经去掉了后缀2.0,其测试指令和标准都是根据新的指令2011/65/eu+(eu)2015/863,常见的测试标准是iec 62321,测试方法大多数是通过xrf扫描以及化学测试结合的方法。
注:金属物质只需测试rohs 4项: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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