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12月1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12项授权法案,将终止在灯具中使用汞的一系列现有豁免条款,对于部分工业或医疗行业的特殊用途灯,由于还没有足够可靠的无汞替代品,相关豁免条款仍然有效。欧盟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关企业12个月和18个月的过渡期以适应新规则。
在欧盟委员会通过之后,这12项授权法案将提交给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两者将有两个月的时间(如有需要,可延长至四个月)来决定是否接受这些法案,但无法对法案内容作出修改。终通过后,成员国将有六个月的时间将其纳入国家立法。
12项授权法案涉及的附录III中汞豁免条款如下:
?1(a)-(e):一般照明用途的单端(紧凑型)荧光灯
?1(f):特殊用途的单端(紧凑型)荧光灯
?1(g):寿命≥2小时,功率<3 W的一般照明用途单端(紧凑型)荧光灯
?2(a)(1)-(5):一般照明用途的双端直管型荧光灯
?2(b)(3):非直管型三基色荧光灯
?2(b)(4):其他一般照明和特殊用途的荧光灯
?3(a)-(c):特殊用途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电极荧光灯
?4(a):其他低压放电灯
?4(b):显色指数Ra大于的一般照明用途高压钠(蒸气)灯
?4(c)I-III:其他一般照明用途的高压钠(蒸气)灯
?4(e):金属卤化物灯
?4(f):其他特殊用途的放电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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