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1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了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系列标准9个标准中的4个标准。此次发布是继22年12月14日发布的系列标准5个标准后的再次发布。
至此,现行中国RoHS配套检测标准已全部发布。
此次对GB/T 2125-211(等同采用IEC 2321:28)进行修订并等同采用IEC 2321修订发布的系列标准是为了适应产业对新种类有害物质限制的要求和新型检测技术发展,同时保持我国RoHS检测技术及结果与国际一致。在推动实现中国RoHS与国际的对接互认,努力成为全球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发展的参与者、者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GB/T 395系列标准的发布并实施后会取代现行的中国RoHS配套的检测标准,届时将实现中国RoHS和欧盟等区域或国家相关管控要求检测方法的一致性。
中国RoHS配套检测标准全部
标准编号:GB/T 395.1-22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1部分:介绍和概述
采用IEC 2321-1:213
实施日期:221-7-1
标准编号:GB/T 395.2-22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2部分:拆解、拆分和机械制样
采用IEC 2321-2:213
实施日期:221-7-1
标准编号:GB/T 395.31-22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3-1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法筛选铅、汞、镉、总铬和总溴
采用IEC 2321-3-1:213
实施日期:221-7-1
标准编号:GB/T 395.-22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部分: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采用IEC 2321-:215
实施日期:221-7-1
标准编号:GB/T 395-71-22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7-1部分:六价铬比色法测定金属上无色和有色防腐镀层中的六价铬[Cr(VI)]
采用IEC 2321-7-1:215
实施日期:221-7-1
标准编号:GB/T 395.4-221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4部分:CV-AAS、CV-AFS、ICP-OES和ICP-MS测定聚合物、金属和电子件中的汞
采用IEC 2321-4:213+AMD 1:217
实施日期:222-5-1
标准编号:GB/T 395.5-221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5部分:AAS、AFS、ICP-OES和ICP-MS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镉、铅和铬以及金属中镉、铅的含量
采用IEC 2321-5:213
实施日期:222-5-1
标准编号:GB/T 395.72-221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7部分:六价铬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采用IEC 2321-7-2:217
实施日期:222-5-1
标准编号:GB/T 395.8-221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8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与配有热裂解/热脱附的气象色谱-质谱法(Py/TD-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领苯二脂
采用IEC 2321-8:217
实施日期:2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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