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月18日,欧盟委员会向WTO提交一份REACH法规修订草案,通报号为G/TBT/N/EU/8,目的是在REACH法规附件XIV授权清单中增加5种物质。
根据该草案,拟在REACH法规附件XIV中新增如下物质:
:
欧盟委员会编号21-75-4;是毒性(第1A类);主要用于汽油抗震添加剂,提高辛烷值,及用于有机合成。
4,4’-双(二甲氨基)-4’’-(甲氨基)三苯甲醇[含≥.1%浓度的米氏酮(EC No 22-27-5)或4,4’-(N,N-二甲基)(EC No 22-959-2)]:
欧盟委员会编号29-218-2;有致癌性(第1B类);主要用于书写油墨和其他油墨以及各种染色材料。
1,3,4-噻二唑烷-2,5-二硫酮,和4-庚基苯酚的支链和直链(RP-HP)的反应产物[4-庚基苯酚,支链和直链含量≥.1%w/w]:
这种物质会对内分泌干扰(第57款第f点-对环境);主要用作润滑剂和润滑脂中的润滑剂添加剂。
流代甘醇酸异辛酯二正辛基锡(DOTE):
欧盟委员会编号239-22-4;是毒性(第1B类);主要用作PVC处理过程的稳定剂。
二正辛基-双(巯乙酸2-乙基乙酯)(DOTE)和三(2-乙基乙基巯基乙酸)辛锡(MOTE)反应物料:
该物质是毒性(第1B类);主要用作PVC处理过程的稳定剂。
以上物质五种物质就是欧盟委员会提交的新增物质
REACH附件XIV授权物质均被包含在REACH高度关注物质(SVHC)中,草案拟定的迟申请日期拟定为此修订生效的18个月后,而日落日期拟定为此修订生效的3个月后。一旦该草案法规获得通过并生效,在日落日期后,,只有已获授权的经营者,或经营者在迟申请日期前提交了授权申请,但针对该申请未做出决定的,才可将这些物质投放欧盟市场或在欧盟境内使用这些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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