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标记是欧洲统一后在产品上贴的合格标记,是产品进入欧盟境内销售的通行证。因此,所有可能存在于欧盟成员国国家立法中且与CE标志具有相同含义的其他强制性合格标记都需要从产品表面去除,并用CE标志代替。
可以在产品上贴其他标记吗?
允许在产品长黏贴合法标记,例如制造商的受保护商标或机构的标记,以免将这些标记与CE标记混淆。此外,他们不得削弱CE标记的可读性和可见性。
通过在商品上贴CE标志,制造商表明其产品符合特定的欧盟指令,对于在欧洲销售的大多数类型的产品,CE标志是强制性的,因此必须在其表面活包装上显示。为正确执行此操作,制造商需要遵循在产品上黏贴CE标记的认定准则。
首先,在产品上贴有CE合格标志时,必须确保其包含首字母“CE”。无论CE标志的尺寸是缩小还是放大,都必须遵守规定比例。此外,除非适用的欧盟指令中另有说明,否则CE标志应具有的*小高度为5mm。如果粘贴的CE标志无法可见、清晰和的方式,则必须在包装和任何可以补充的文件上进行展示。
其次,要在产品上贴CE标志,制造商或任何其他有关方面必须确保所有必要的合格评定程序已经成功完成。通常这是在生产阶段结束时完成的。但是,如果由于某种原因CE标志构成产品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则制造商可以在生产阶段的任何其他阶段粘贴CE标志。当制造商或者机构可以在生产控制阶段验证产品的合格性时,才允许这样做。
在其他情况下,CE标志可以移动到包装或补充文件中,除非存在纯粹的审美理由。为了说明CE标志的不同位置,制造商要陈述一下原因之一:
◆不可能姜其粘贴到产品上,并且当产品具有爆炸性质时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有不允许的技术条件;
◆标记的*小尺寸不能得到遵守;
◆不能确保CE标志的可见,清晰和性
有时,尽管有明确的知道原则,但也会发生CE标志贴错或检测到滥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欧盟成员国会才去下面的方式处理:
◆要求制造商重新确保产品的合格性;
◆限制或禁止将相关产品头缸到单一市场;
◆确保将特定产品撤出市场
根据法规,禁止在CE标志的含义和图片粘贴可能误导第三方的标志,如果在不合格的工业产品上显示的CE标志,制造商有义务在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下终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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