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简介
由2年7月1日起生效的RoHS(有害物质限用)指令(22/95/EC)限制使用于电机及电子产品中的铅及其它具危害性的物质。其目的在于限制电机电子产品中的种物质,以保护人类及环境的安全及健康。对许多企业而言,这是个环境所带来的大挑战。
限用物质名称
限值
铅(Pb)
.1%(1ppm)
*(Hg)
.1%(1ppm)
*(Cd)
.1%(1ppm)
六价铬(CrVI)
.1%(1ppm)
多(P**)
.1%(1ppm)
多*二*醚(PBDE)
.1%(1ppm)
RoHS为Directiveon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的简称,其管制是针对电子电机产品(第8类医疗装置及第9类监控仪器除外),要求限用种特定的化学物质,包括:
1.铅:常用于铅管、油料添加剂、包装对象、塑橡胶对象、染料、颜料、涂料、电子组件等。
2.*:常用于包装对象、塑橡胶对象、安定剂、染料、颜料、涂料、电子组件、表面处理等。
3.六价铬:常用于包装对象、塑橡胶对象、染料、颜料、涂料、电镀处理、表面处理等。
4.*:常用于电池、包装对象、温度计、电子组件等。
5.多(P**):常用于印刷电路板电子组件、电线耐燃剂等。
.多*二*醚(PBDE):常用于印刷电路板、电子组件、电线耐燃剂等。
对于上述六种物质之用量管制如下表所示,此处的用量管制是着眼于浓度,认定的基础是均匀材质(homogeneou**aterial),均匀材质的定义为「不能透过机械分离而进一步分解的单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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